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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迁市司法局关于发放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

法治宿迁 2021-04-28

 

 根据司法部、江苏省司法厅通知,宿迁市司法局将对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、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颁发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》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颁证范围2020年在宿迁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通过司法部审核认定的人员(本批次不含应届毕业生)。二、领证时间统一发放时间为:2021年4月19日至4月23日上午9:00—12:00,下午14:00—17:30。三、领证地点宿迁市洪泽湖路1336号宿迁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(宿迁市司法局东辅楼一楼)。四、注意事项1、证书应由本人领取,不得代领。领证人员本人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及《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》前来办理,经工作人员核对申请人身份信息后颁发。领证时司法行政机关将对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》进行扫描和首次登记,领证人员需现场确认个人信息后电子签名。2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,请遵守省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自觉佩戴口罩、接受体温测量、出示健康码、保持等候距离,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引导,安全、有序办理和领取。3、因故无法在统一发放时间内领取证书的,可提前告知宿迁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临时代为保管,预约在其他时间由本人领取。联系电话:0527-84362654 宿迁市司法局2021年4月17日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来源:法治宿迁

发布:蒋涵宇

审稿:丁国娟

审核:胡慕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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